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、财务会计制度,负责制定单位内部管理要求,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、资产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,规范相关经济行为,保障单位的财经活动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;
2.编制单位年度预算,科学配置资金资源;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,有效规划和推进年度预算执行;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,编制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分析报告,为所领导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财务资产管理数据;
3.负责全所各类经费收入和费用支出的财务核算,加强收入管理,按年度预算,监督各项收入的实现,控制费用支出,合理控制和调配资金,确保资金安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
4. 积极开展会计核算,增强服务意识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。做好科研经费报销、科研经费过程管理信息服务等工作;做好薪酬成本核算、税务申报、统计报表报送等相关财务管理工作。
5.开展对独立核算的二级分支机构的财务核算指导和日常监督工作,配合内审部门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;
6.加强对全所资产的管理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;
7.负责全所固定资产报表的统计和上报,承担全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,资产报废处置和资产调拨相关工作;
8.负责政府采购工作,组织全所国内仪器设备及部分自行招标的基建项目等的招投标工作,对经济合同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9.负责财务核算系统、网上报销系统、资产管理系统和采购合同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,保障单位财务资产信息的安全。利用信息化手段,提高会计核算、经费统计、经济活动事项审批等工作质量和效率。
10.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归档工作,并建立会计凭证和汇款票据等的电子会计档案库。
11.联系电话 010-88235903